http://www.funlon.com 2008年08月18日09:57 我要评论 文汇报 高远 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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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高远 记者徐亢美)2008年8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和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殷国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其妻陈伟犯有受贿罪,法院同时判处陈伟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殷国元利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3555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数额862万余元。截至案发,殷国元对其余价值人民币397万余元的财产和价值美元47852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2年间,殷国元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还在家中藏匿52发军用子弹。案发后,殷国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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