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unlon.com 2008年10月21日13:18 我要评论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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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反诉宋庄农民讨房案昨一审判决——— 本报报道 昨天下午两点,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对画家李玉兰反诉农民马海涛索要赔偿金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农民马海涛对索房引起的合同失效承担主要责任,判决马家向李玉兰赔偿经济损失185290元。 加上退还的购房款45000元以及93808元装修补偿金,农民马海涛要负担32万多元才能索要6年前被他自己卖出的小院。判决后,原被告都没有表示是否继续上诉,但最终农民能否交钱,画家能否退房,仍然是个悬念。 ■判决认为 农民对合同失效负主要责任 宣判开始前,原告画家李玉兰在几名画家的陪同下走进法庭,其中大胡子画家王立则是她的代理律师之一,同时也是另一起农民讨房案的被告。而被告方仍然是马海涛的妻子董秀梅代理出庭。 法庭很快对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后,双方应该按照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马海涛在出卖农民院时明知道其所出卖的房屋和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的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以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因此应该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5万赔偿指土地升值获利 画家得了70% 对于李玉兰要求的赔偿,法院认为在此前的判决中农民院的购房款45000元以及93808元装修补偿金已经判赔给李玉兰,因此此次赔偿的原因指的是该农民院的土地升值、拆迁补偿的获利因素。 最终,法院认为李玉兰要求马海涛赔偿损失的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判决马海涛赔偿原告185290元。此前,李玉兰要求评估公司对该农民院的区位价值进行了评估,结果房屋的区位总价是264700万元,法院判决赔偿的土地获利大约占到总获利的70%左右。也就是说,对于农民院这几年的土地升值价值,画家得了70%,农民剩了30%。 ■是否上诉双方均未表态 能否交钱退房也是悬念 昨天庭审结束时,法官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服从判决,是否要继续上诉,双方都表示要回去考虑一下,当时没有表态。 马海涛的妻子董秀梅在走出法庭后脸色不太好看,对记者的提问也比较抵制。她向记者表示自己仍然想要回房子,但是否愿意或者有能力支付一笔巨额的赔偿款,并没作明确的答复。 另外一名也被农民以讨房告上法庭的画家与董秀梅作了简短的交流,劝她能和和气气坐下来商量这件事的解决方法。董秀梅笑着对画家说,我们农民也不容易,你们画家画一张画就挣那么多钱,我们种一年地才挣多少钱,咱们得互相理解。 画家李玉兰在判决后显得神情轻松了许多,但她也没有表示自己不再上诉,对于记者问她如果拿到赔偿金是否会退房,她说这一切还都没有准备好,但她愿意和农民好好商量,最好的结果是她不退房,农民也不用给她赔偿金。 ■农民、画家挤满法庭 大部分人官司缠身 昨天下午,小小的通州宋庄法庭前停满了五颜六色的社会车辆,法庭中的最大的一个房间用来宣判画家李玉兰反诉农民马海涛的案件,但仍然被前来旁听的各色人物挤得满满的,就连原被告的身后都站满了旁听者。 旁听者中有市里来的记者,但更多的还是宋庄本地卖房的农民和已经购房的画家,农民画家双方很明显地分成两个阵营,彼此几乎不做交流。一个农妇告诉记者,今天来旁听的农民和画家几乎都是官司缠身,她起诉的一个画家今天就在场,而且后天下午同样在这里就要审他们之间的纠纷了。 新闻背景 2002年,画家李玉兰以4.5万元买下北京市通州宋庄镇辛店村农民马海涛家房屋及院落。但是由于房价上涨数倍,2006年,马海涛夫妇要求确认购买合同无效。 之后,宋庄画家村陆续发生卖房农民因反悔起诉画家的案件,至今形成了13起,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宋庄房讼”。 去年7月,画家李玉兰第一个接到了一审败诉判决书。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要求原房主按照评估价给李玉兰9.3万元补偿款,李玉兰于判决生效90日内腾房。李玉兰上诉后,其他12起讨房案至今没有宣判。 去年12月17日,市二中院维持了一审的原判,但却提示李玉兰,可以反诉农民违约,并可索要赔偿。于是李玉兰继续向通州法院起诉农民违约,并被受理。 记者手记 伴随着不久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对农村土地问题的新阐述,以及过两天就要召开的宋庄国际艺术节的双重背景,昨天在通州法庭产生的判决格外引人关注。 法院的判决应该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的一种兼顾之举,一方面承认了国家规定的农民对宅基地的独享权,体现了对弱势者的保护;同时,判决又让在市场原则下的毁约行为付出了相当的代价,是对诚信的保护。不过判决后也有人提出,如果农民没能力或放弃赔偿,而画家又不能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结果势必仍存后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宋庄遭遇讨房官司的画家中,除了极个别功成名就的人物外,大多数人在经济上处于没有保障的境地,同样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相反,一些讨房的农民已经获得了城市户口,所讨要的房产大多则是其第二套甚至第三套住房。 或许,保护弱势的政策理念不该拘泥于刚性化的城乡二元区分,而应该选择更灵活、更具人性化的举措。 对话原告 “我最好不退房子” 记者:今天的判决结果大体上对你是有利的,你对这个判决满意吗? 李玉兰:这个判决我说不上满意,因为毕竟判决赔偿的金额只是实际土地增值收益的70%。农民有30%的利益空间,因此宋庄的讨房风波仍然可能不会平息。 不过判决还是进了一大步,至少承认了画家在这几年中对土地收益所拥有的权利。 记者:如果马家拿出赔偿金,你会不会搬出现在的院子?会不会离开宋庄? 李玉兰:这些事情我还没考虑清楚。宋庄毕竟是对我们这些搞艺术创作的人非常有吸引力,但加起来30多万的赔偿是否能够应付得了继续在这里生活还是未知数。 记者: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和丈夫已经停止创作很长时间了,这一年来你们靠什么生活? 李玉兰:现在我丈夫已经开始画一些画了,我的孩子也长大了一些。这一年来很多画家都很关心我们的案子,我们的生活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挺过来的。 记者:那你觉得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李玉兰:我还是想和他们(讨房农民)坐下来商量一下,最好的结果是不用他们赔偿,我也最好不退房子。 责任编辑: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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